为深化研究生招生体制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简章(本简章所涉及的规定如有更新,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二)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资格,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名单备案;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
(四)本科期间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和受处分记录;
(五)各学院其他具体要求。
二、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请参阅附件《景德镇陶瓷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一)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二)各学院组织专人对推免申请者进行初步遴选和资格审核,确定推免生复试名单,与相关复试安排一并在本院系网站公布,并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三)各学院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专家对推免申请者进行复试。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国语考核等。考核以面试为主,必要时可进行笔试或相关实验操作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国语水平的考核可同期进行;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诚实守信、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五)专业知识和外国语考核以面试为主,各学院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安排笔试或实验操作考核。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核既要核查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特别是本科所学专业主干课程成绩,又要注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其他特长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考核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形式根据学科需求而定,届时请参照各招生学院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
四、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景德镇陶瓷大学接收硕士推免生申请表》(附件)、《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一式两份;
(二)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
(三)获奖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及参加各种学术科研活动等体现自身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复印件。
五、各学院联系方式及官方网站网址:
六、拟录取
(一)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考核总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心健康状况、招生名额等确定推免拟录取名单。生源充足时,根据接收推免招生指标,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考核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及排序规则由各学院制定。
(二)拟录取名单(含姓名、考核成绩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个工作日。
(三)推免生录取名单、录取类型(学术型或专业型)及录取专业等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信息为准,经确定后的录取类型及录取专业原则上不得变更。
(四)拟录取的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已被各学院接收的推免生,如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专业主干课程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3.新生入学报到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4.政审不合格者;
5.考试作弊或违法违纪受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七、其他
(一)调档随统考考生一起进行,一般在第二年7-8月份,请申请人关注我校招生就业处网站相关通知。
(二)咨询电话:0798-8463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