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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陶瓷大学关于提交2022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加分证明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8    作者:     来源:     点击:

报考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

根据教育部规定,符合以下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相关人员名单之中)可享受初试成绩总分加分(单科不加分):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3、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请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于2022年3月8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tyyjsy@163.com)。

⑴个人申请书扫描件(请写明所报考学院、专业、申请原因、联系电话并手写签名)

⑵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⑶本人准考证扫描件;

⑷加分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⑸其他考生个人认为需提交的材料;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及加分名单审核考生资格,办理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2年2月28日